快看!今天去税局就跨境电商涉税口径沟通了什么
1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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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的会计师陪企业去东莞税局某分局

相关信息,我们小结如下,供卖家参考

双方就跨境电商多店铺运营模式的税务合规问题

进行了调研,讨论,辅导

暂并没有第一时间要求补税:



一、关于核心政策口径确认


1. 政策来源与一致性:

税务老师表示,当前执行的口径来源于省局下发文件,而省局文件应源自国家税务总局。因此,该口径在全省范围内是统一的,并推测全国口径也应保持一致

2. 核心征管原则:

明确“谁开店、谁申报所得税”的原则。即:

  • 店铺公司:

    作为实际开店主体,需申报企业所得税(根据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增值税可做0申报

  • 出口报关公司:

    作为报关退税主体,正常申报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针对不同年度的执行方案


1. 2025年度(历史数据)

企业可自行选择税负最优的方式处理

  • 方案A(汇总征税):

    若能证明归集模式下的母子公司已就全部店铺利润足额缴纳所得税,且能提供完备的佐证和分摊计算表,经税务局认可后,店铺公司可暂不补报

  • 方案B(核定征收):

    若选择由各店铺公司单独申报,2025年第三、四季度可适用核定征收方式(分别为2%和4%)。但需主动联系税局对应部门发起核定流程


2. 2026年及以后(未来常态):按照新口径执行

  • 各店铺公司需独立核算收入、成本(特别是境外无票成本需留存备查),并按分摊逻辑申报企业所得税

  • 出口报关公司在申报增值税的同时,需准备报关单与各店铺公司的“溯源”证明材料(如店铺公司发货货件单号、品牌等)



三、关键风险与挑战(企业或存在的难点)


1. 跨区域双重征税风险:

这算是最大问题点,虽然政策口径统一,但实操中,出口退税所在地税务局(假设深圳)要求按报关金额计征。而店铺所在地税务局(东莞)又要求店铺公司申报,从而导致两次征税

2. 财务核算分离困难:

店铺公司作为“壳主体”,之前未独立核算。需从零开始建立账套,准确分摊收入、成本(采购、物流、运营费)、资产和负债,操作复杂,工作量大

3. 境外无票成本认定:

店铺公司列支的亚马逊平台费、海外仓租等境外费用,缺乏国内发票,未来将是税务核查的重点,需提前准备合同、付款凭证、平台账单等替代性证据链



四、税务老师的建议与后续安排


1. 优化架构建议:

税务老师建议,可后续开新店铺,可以考虑店铺公司设在出口报关公司同一所在地,以便于税务局统一管理,尽量降低一些跨区域争议

2. 关于本次访谈性质:

本次为调研讨论与问题收集,非稽查。税务部门会将公司反映的“0110模式”下双重征税、核算难等实操困难向上级反馈

3. 后续应对建议:

  • 立即进行数据测算:

    分别按“母公司汇总”和“各店铺核定/查账”两种方式,测算2025年整体税负,选择最优方案

  • 启动财务分账:

    为2026年申报做准备,设计各店铺公司的收入、成本分摊规则,并开始归集数据

  • 准备证据链:

    系统梳理店铺与报关单之间的关联证据(如SKU、发货ID、品牌对应表),以及境外费用的完整支持文件

  • 重要沟通:

    若后续有税务约谈,安排熟悉业务和财务的负责人(如实际老板、财务总监)参加,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误解


如有最新的信息

我们随时会与各位卖家朋友分享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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