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注定是跨境电商“疯狂”一周,可以载入跨境电商发展史!可能没有几个跨境电商老板心情是平静的。跨境电商的集群地,老板,财务,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基本发条拉满。都是为一件事,跨境电商25年所得税申报
一、目前几个重要的情形
1、所得税核定推进程度不相同
有的地方核定相对快,也积极
比如跨境电商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有的地方相对慢或者不愿意
2、核定应税所得率不相同
有的地方按之前大家提到的2%与4%口径
有的地方暂还没有按这个来,有的去到6.5%以上
3、之前做过汇算清缴了
目前或接下来再被核定一次,交一次
暂存在两次缴税的情形
看后续如何解决多缴的部分
4、一些收入大的店核定了
收入少的,还没有来得及通知
或者不接受核定
5、部分卖家收到稽查通知,去现场交流
税务老师反馈上级下发,反馈短期处理不完
二、两种主要核定流程
1、下发询问函
企业过去现场笔录,而后讨论确定核定征收
2、直接通知
税局依掌握的情况及企业的特点,下放通知书
三、怎么报呢?
1、不少卖家这两天在主动联系税局,讨论核定征收
有些地方有些区局,是可以的
有卖家现场去到区税局
向税务机关说明其跨境电商业务背景
税务人员确认其核定征收申请意向
客户予以确认
税务机关明确核定征收
将按平台推送的业务数据进行计税
考虑到客户为异地专程办理
税务人员现场协助完成核定流程
进行更正申报,缴纳相应企业所得税
最终核定征收相关事项于当日办结
2、若没有联系也无法联系的,或联系暂时没有结果的
由于5月31日马上到了,有些卖家反馈
会考虑先行汇算清缴处理,会先自行整理数据
进行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同时尽快完善数据及账目依据
后续及时依情况,积极应对配合
若需修正,依要求进行修正
假若涉及少缴税款,愿意承担每天万分之五缴滞纳金
同时6月积极继续与税局主动联系
目前来看,没有多少卖家,计划逾期不申报的
四、关于核定征收,核心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
该条规定,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应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的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经责令后仍未申报的 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可以说,核定征收的本质,并非税收优惠
而是在“无法正常查账”的情况下
由税务机关依法采取的一种征税方式
而跨境电商行业由于自身业务特点
确实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多店铺、多主体运营 平台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 境外采购缺少完整凭证 平台费用、广告费、物流费归集复杂 中小卖家财务体系不完善
因此,在历史存量业务处理中
会出现核定处理情形
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
所有跨境电商企业都可以主动选择核定征收
最后
跨境电商经历了十几年发展
要一朝实现全部规范是很难的
如同一学生单科成绩为40分,要一下到90分
需要时间,需要支持,需要引导
无论目前的所得税核定还是修改报表(查账)
若单纯从法条上来看,或都存在一些瑕疵
但行业的特点与法条也确实存在一些冲突
需要几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是商务部门大力协调
二是税务部门理解,支持,引导
三是企业老板的纳税意识的加强,纳税遵从度提高
目前呈现积极的一面
绝大部分跨境电商老板都表示
会积极配合税局的管理工作
立志越来越来规范发展
纳税意识极大加强
不少税务人员也积极帮助
跨境电商企业解决申报的疑惑
晚上7点还在接待企业
而相关财务人员晚上还在赶飞机
去与税局沟通
虽然,目前情况下
一些申报风险,处理风险,执法风险或者并存
但我们看到是积极的一面
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
跨境电商的合规将会常态化,平衡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