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跨境电商涉税申报,店铺授权模式或要被认可了吗?
1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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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卖家收到深圳某区税局通知

通知涉及如下一些内容(通知形式为先电话,再发邮件)

若企业不参与日常运营、

不掌握账号权限、不控制资金流与货物流

仅提供资源支持或收取固定费用

可界定为“未实际控制”

此类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以证明其非实际经营主体身份:


1、情况说明
(说明企业未实际控制对应店铺)

提交正式说明文件

阐明企业与该店铺之间的关系性质

包括但不限于:

 店铺注册主体信息及实际运营方名称

 企业未参与店铺选品、定价、客服、发货、售后等运营环节的具体情况

③ 账号管理权限归属(如主账号由他人持有)

④ 资金结算路径(如平台回款进入第三方账户)

⑤ 是否存在代运营、合作分成、资产租赁等安排,并说明商业合理性


2、第三方收款平台资金归集关系截图


3、与实际控制公司签订的店铺使用类协议

提供与店铺实际运营方签署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


4、如实际控制公司通过股权控制相关店铺

则提供对应股权关系资料


5、多店铺账号管理工具操作截图(技术佐证材料)

使用浏览器等多账号管理工具的操作界面截图

钉钉、企业微信沟通记录等辅助证据


6、实际控制公司对应平台收入的申报记录及申报表




该调研信息一定程度上

说明税局在考虑店铺公司不实际经营

而采用授权、租赁店铺等方式

交由其他实际经营方经营的跨境电商模式

可以说是在行业内普遍存在多账号经营、

店铺公司直接2c出口存在很大难度的情况下

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如该模式最终若能被认可

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获得认同

那卖家做好实际经营主体的纳税申报

同时保留好上述证明店铺公司

跟实际经营主体关系的证据

财税处理难度对比独立店铺模式将大大降低

不管未来政策如何走向

跨境卖家的财税合规要求都将不可逆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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